(资料图)
法定继承中确实存在死者兄弟姐妹继承的情况,但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会牵扯到死者的兄弟姐妹。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种情况会涉及兄弟姐妹继承的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标签: 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