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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明冠新材公告称,虽2021年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目前仍未能接管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商博创宏远。
2021年11月26日,为了拓展锂电材料产业链,明冠新材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分别与陕西兴华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陈刚签订《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明冠投资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收购兴华同创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财通”)70.00%股权。兴华财通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管理的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了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3,500万元,持有博创宏远35.00%股权。明冠投资通过收购兴华财通70.00%股权间接持有了博创宏远股权。
2022年12月28日,其子公司明冠投资、博创宏远收到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停止相关招商引资协议书的决定书》。截至目前,明冠投资已收购国有公司在博创宏远持有的35%股份,但国有公司未依约转 让其在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200万元合伙份额。
2023年2月18日,明冠投资收到博创宏远快递文件《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告》,声称明冠投资单方制作的《关于博创宏远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结果的告知函》及召开的股东会违反程序,告知对召开的博创宏远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及会议内容不予认可。
根据明冠新材2月22日晚公告称,截至目前,其仍未能接管博创宏远公章、合同章、财务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等关键资料。无法完整掌握博创宏远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面临的风险等信息,对博创宏远的管理控制无法得到博创宏远管理层的执行。
同时,明冠新材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该公司明确说明是否能够对博创宏远实施有效控制,并说明该事项对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影响。若公司失去对博创宏远的控制,请结合博创宏远已有主要财务数据、占上市公司对应科目的比例、已投入资源等。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就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停止相关招商引资协议书的决定书》事项提起诉讼。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该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
据悉,博创宏远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商,专注于利用新型纳法磷酸铁技术以及磷酸铁锂自动化生产核心技术,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原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行业用户提供相关的电池材料及服务。
明冠新材表示,本次收购是公司扩大锂电池材料业务的重要战略性举措,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锂电池磷酸铁和磷酸铁锂产能,延伸公司锂电材料产业链,对公司现有铝塑膜销售具有相互协同效益,有利于铝塑膜头部客户的开发。铝塑膜和磷酸铁的下游锂电池客户重合,公司可借助铝塑膜市场拓展经验和客户资源积累,充分发挥公司业务之间的相互协同效应,实现锂电材料各业务之间的优势互补,同时也可积极带动公司铝塑膜产品的销售,最终实现公司锂电材料产品战略的实施。